11月1日正式实施!农业农村部1049号公告,农药标签二维码溯源追溯新规全解读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49号公告,新版农药标签二维码规则落地,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,原2579号公告同步废止,生产企业、出口企业、经销商务必提前做好准备。
2026年11月1日起,所有农药产品标签必须使用符合新规的二维码。
农药二维码是农药产品的“电子身份证”,是实现农药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的核心载体。
本次新规落地,将直接影响农药生产、委托加工分装、出口、经销全链条,企业需要对照要求完成系统改造、赋码、标签改版工作。

下面我们把公告核心条款拆解清楚
方便各主体快速对标落实
新规重点解读
一、码制选择:两种码制可选
新规明确,农药标签二维码溯源追溯码制支持QR码或者DM码两种,企业可二选一使用。
提示:企业要注意印刷清晰度,保证手机、监管设备能够稳定识别,避免因印刷模煳、尺寸过小导致扫码失败。
二、扫码必须展示哪些信息?
基础信息:农药名称、登记证持有人名称;
特殊补充:如果农药制剂标签本身没有标注原药(母药)相关信息,扫码页面还必须展示原药(母药)登记证号、生产企业名称。
同时,追溯网页需要兼顾电脑端、手机端访问,网页兼容性要达标,不能只适配单一设备。追溯网页展示的生产日期,必须和产品标签、说明书印刷内容保持完全一致,不允许出现信息冲突。
三、单元识别代码编码规则(重点)
单元识别代码至少32位阿拉伯数字,每一段编码都有明确定义,编码分段规则如下:
关键要求:一个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,二维码具备唯一性,不可一码多用,不可重复复用二维码。
四、谁来做追溯系统?
责任主体:国内农药生产企业、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。
企业有两种实现路径:
- 1. 企业自主搭建农药产品追溯系统;
- 2. 委托第三方机构搭建追溯系统,完成二维码溯源追溯标签制作、标签标注、码段管理。
追溯系统网址后台,必须可查询该产品:生产日期、生产批次、质量检验相关信息。
划重点:经销商不用自建追溯系统,但进货时要查验产品标签二维码是否合规;农户、零售商可以直接扫码核验产品真伪与溯源信息。
五、农化农药追溯解决方案
作为专精特新数字化溯源服务商,麒云信科已针对农业农村部1049号公告完成全套功能适配,无需企业二次开发,开箱即可满足政策合规要求。
- 1、自动生成符合公告分段规则≥32位单元识别代码,PD/WP登记类别、生产类型编码自动匹配;支持QR、DM双码制输出;
- 2、追溯页面PC+手机双端适配,制剂标签未印刷原药信息时,系统支持一键配置原药登记证号、原药生产企业信息,扫码自动展示;
- 3、支持SaaS云端/私有化部署两种模式,既可以对接产线赋码设备实现在线赋码,也可以批量输出码包交付印刷厂做可变印刷,适配老产线柔性改造,不停产落地。
实施流程:企业提供产品登记证信息、生产类型、规格清单,服务商生成合规码包;企业生产时绑定批次、质检数据,印刷到标签上。
农药追溯二维码溯源追溯制度,本质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打击套证、假冒农药,维护农资市场秩序,保障农业生产安全。新版1049号公告进一步细化编码、信息展示、系统建设要求,给行业明确统一执行标尺。
各相关企业应当抓紧时间完成系统、标签的改造升级,在2026年11月1日之前完成切换。后续监管执法,也会将二维码合规性作为农药标签检查的重要内容。
参考文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49号,2026年08月12日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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